决战小康脱贫攻坚之数见

2021-05-24来源:EPS数据平台

一 前言

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提出了“共享发展”的理念,以及“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的“十三五”奋斗目标,从而明确将脱贫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突出的短板和底线目标,强调“实施脱贫攻坚工程”、“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 中国贫困人口现状

每个国家的贫困标准的制定不一样,中国现在的扶贫标准是:一个收入、两个不愁、三个保障,是一个综合性的标准。 一是一个收入,国家的收入标准是2011年的不变价农民人均年收入2300元,按照物价等指数,到2019年底现价是3218元,计划到2020年底是4000元左右。二是不愁吃、不愁穿。“三”是“三保障”。一是义务教育有保障,二是基本医疗有保障,三是住房安全有保障。这个标准是远高于世界贫困标准的。在这个标准下,2020年底,中国的农村贫困人口实现全部脱贫。

2.1 农村贫困人口规模

随着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加快,中国的贫困人口在逐渐降低,2010年到2019年这十年中,中国的贫困人口从16567万人下降到551万人。截止到2020年年末,中国贫困人口已经基本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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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2010年-2019年中国贫困人口数据

2.2 农村居民收入与消费特征

农村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和人均消费性支出自2012年到2019年呈现稳步增长趋势,而且增速较快,但是我们使用收入减去支出后,得到的值记为储蓄余额,则该储蓄余额在这8年间没有很大的增长。我们使用一元线性回归来分析消费对收入的影响。通过云分析的回归模型进行建模,可以得到最终结果如图所示,可以得到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和消费性支出的模型为:

消费=-1456(元)+0.9288*收入

从该模型可以看出,农村的收入对消费的促进作用相当之大,收入每增加100元,消费则增加约93元,同时对比城镇的收入对消费的促进作用,发现城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每增加100元,消费增加60元,表明农村的收入多用来维持生活的基本消费,没有一定的储蓄结余,并且处于一个低层的消费水平,因此,国家需要提高农村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完善配套的居民设施,使农村居民有钱可花,有钱敢花,这样才能更好的促进消费,刺激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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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消费性支出(数据来源:EPS数据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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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消费性支出差值(数据来源:EPS数据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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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对消费性支出的回归结果(数据来源:EPS数据平台)

2.3 连片特困地区的贫困改善情况

(1)农户用水情况

贫困地区的最基本的生活设施包含用水用电与教育,据统计,我国的十四个连片特困地区的饮水无困难的农户比重均在逐年增加,平均比重从2014年的80.59%增加到2018年的92.67%,截止到2018年,可以看到比重最高的达到98.7%,比重最低的也超过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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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饮水无困难的农户比重(数据来源:EPS数据平台)

(2)农户用电情况

根据统计,每个片区使用照明电用户的比重则相对较高,仅有西藏片区和四川藏区的比重相较于其他地区比重偏低。表明照明电的普及度相对饮用水的普及度相对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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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照明电用户的比重(数据来源:EPS数据平台)

(3)农户教育情况

表中的数据是所在自然村上小学便利的农户比重,从表中可以看到,各个贫困连区的农村小学教育问题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其中2016年的增长幅度是最大的,这是由于2016年是我国“十三五”规划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扶贫工作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在这一年国家的公共教育投入加大了对贫困地区的倾斜力度。截止到2019年,我国的贫困地区的学生教育都有了很大的改善与发展。

表1:自然村上小学便利的农户比重(%)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六盘山区

72.1

74.4

87.8

88

90.1

93.4

泰巴山区

53.1

55

82.2

90.9

91.7

91.7

武陵山区

49.2

50.7

77.1

85.3

87.6

90.4

乌蒙山区

71.1

74.5

89.8

81.1

87.1

92.3

滇黔桂石漠化区

74.9

78.8

85.9

92.1

93

91.2

滇西边境山区

77.6

78.4

83.8

90.7

89.3

91.5

大兴安岭南麓山区

35.9

41.4

80.9

85

91

86.4

燕山-太行山区

45.2

45.2

79.3

87.7

87.1

88.6

吕梁山区

39.5

39.5

60.5

82.1

88.6

72.2

大别山区

77.4

77.8

95.3

58.8

67.6

98.6

罗霄山区

77.3

82.1

87.6

95.7

96.2

97.4

西藏区

21

27.9

94.7

91.7

95.5

98.4

四省藏区

29.7

35.4

77.5

95.1

90.4

86.1

南疆四地州

78.1

79.8

95.8

78.8

79

99

三 总结

在最后一个五年计划中,国家大力改善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开展各种扶贫措施,最终在2020年底,我国终于消除了绝对贫困,但是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生活仍然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仍有一部分人处于相对贫困的生活,因此国家需要关注农村的发展,增加农村居民收入,改善农村教育水平,缩减城乡差距。

注:本数据来源于EPS数据平台的中国扶贫数据库,所使用的回归模型和可视化均来源于EPS数据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