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可支配收入与居民消费的实证分析以及居民消费的地域性研究

2015-07-02来源:EPS数据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稳定繁荣与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我们人均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突出表现在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引导了居民消费支出的快速增长与生活消费结构的变化,同时地域可支配收入与生活消费的差距也同样显现。本案例以北京和河北为例,探讨地域性居民可支配收入与居民消费差异。

在中国区域经济数据库(分省级)中查找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食品支出的数据。这里以北京和河北省做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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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述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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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序列中看可支配收入的增减速度:

由统计结果可以看出,北京近十年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02年的12464元,到2011年的32903元,年增长率在10%上下;河北近十年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从02年的6679元,到2011年的18292元,年增长率也在10%左右,尤其从05年到06年增长率达到14%,可见近十年各地老百姓的收入都在稳步增长。

但同时也能看出,北京近十年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河北的186%,接近两倍。

再看两地的消费性支出及其增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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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统计结果可以看出,北京近十年的人均消费性支出从2002年的10284元,到2011年的21984元,年增长率接近10%;河北近十年的人均消费性支出从02年的5069元,到2011年的11609元,年增长率也在10%左右——北京近十年的人均消费性支出是河北的194%,也接近两倍,略高于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占比。

但消费性支出占可支配收入的占比,北京由02年的82.5%逐年递减,到2011年人均消费性支出只占可支配收入的66.8%,其中食品消费占所有消费性支出的占比也由02年的33.7%,降至2011年的31.4%;食品消费占可支配收入的占比也由02年的27.8%,降至2011年的20.9%;河北省的消费性支出占可支配收入的占比也由02年的75.9%,降至2011年的63.5%;其中食品消费占所有消费性支出的占比也由02年的35.4%,降至2011年的33.8%;食品消费占可支配收入的占比也由02年的26.8%,降至2011年的21.4%。

随着国民经济的增长,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加,两地的消费也支出也基本同步增长,但消费增长的幅度较之收入增长的幅度还是小一些,其中食品消费的占比越来越少——也就是说,随着收入增长,人们的基本生活得到满足之后,会将相对更多的钱进行储蓄或投资。但是北京与河北省地域如此相近,而可支配收入的差距几乎差一倍,相应的消费支出也是北京几乎是河北的二倍,不能不令人震惊,在资源、政策、人才等各方配置方面应该进一步反思。 

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人全年消费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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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全国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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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全国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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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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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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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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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饼图可知道消费性支出中的各项占比,2002年至2011年十年来,随着人均收入的增长,无论全国还是北京市,各项消费性支出都有所增长,但占比有一些变化——其中衣着、家用设备和交通通信消费占比增加,增长最快的是交通与通信费用一项(深褐色),北京由02年的12.36%增加至16.02%;全国也由02年的10.38%增至14.18%;而占比减少的各项中,医疗保健费用和教育文化支出占比下降最明显,医疗保健费用北京由02年的9.24%降至6.93%,全国由7.13%降至6.39%;而教育文化支出北京由17.59%降至15.04%,全国由14.96%降至12.21%,可见十年来医疗和教育改革还是起了一定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