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
2018年3月,美国宣布计划对钢铁和铝进口征收关税,并将对从中国进口的1333项500亿美元的商品加征25%的关税。而中国则采取了相应的反制措施,对等的对美输华产品拟加征关税。中美贸易,合则两利,战则两伤。作为世界上TOP2的两大经济大国和贸易大国,中美贸易争端将对世界产生深远的影响。
注:下文中的中国若未特别注明,专指中国内地,不含港澳台地区。贸易若未特别注明,专指货物贸易。
二、美国对华贸易逆差有多少?
2.1 货物贸易逆差巨大
据中国海关总署统计,2017年中国货物贸易出口额约为2.063万亿美元,其中对美出口4298亿美元,占比20.8%,对美出口额约占中国当年GDP的3.51%。同期从美国进口1539亿美元,贸易顺差2759亿美元。而美国统计的贸易顺差达到了3958亿美元。
图1 2007-2017年中、美两国货物贸易统计(数据来源:EPS数据平台)
从图1可以看到,两国统计差异巨大,每年中国对美的贸易顺差差异都在1000亿美元以上。主要为中国对美出口商品统计差异达到了约1000亿美元。对于造成中美两国统计数据相差巨大的原因,美国著名亚洲事务专家Michael F. Martin认为这种差距主要来源于货物在离开中国时和进入美国时订价的不同,以及在达到美国前转运第三方地区(通常为香港)的中国出口商品来源国和目的国的不同。而美国商务部与中国商务部也都相互认可对方的统计数据。
实际上按照美国的统计,美国2017年对香港为贸易顺差,且顺差超过了300亿美元,而香港进口的大部分货物会转口到内地。若考虑到这个因素,美国对中国内地的贸易顺差会降低300多亿美元。
图2 美国对中国内地、中国内地+香港的货物贸易逆差(美国统计,数据来源:EPS数据平台)
2.2 服务贸易顺差增长迅速
虽然中国对美货物贸易呈现巨大的顺差,但在服务贸易领域,中国对美国呈现一边倒的贸易逆差。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17年中国对美服务贸易逆差达到了541亿美元。从图3可以看到,近些年中国对美服务贸易逆差一直在持续快速增加。
图3 美国对中国内地+香港的服务贸易顺差(数据来源:联合国统计司)
2.3 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对外贸易中占据了重要地位
2007年时,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出口中占据了超过5成的比例,即使近几年比重降低,但仍维持在4成以上,外商独资企业占比则保持在3成以上。“贸易战”下,外商投资企业也必然难以明哲保身。
图4 外商投资企业与外商独资企业出口占比(数据来源:EPS数据平台)
2.4 中国对东亚国家贸易逆差巨大
中国对美贸易顺差,实际上是以中国为核心整合了东亚板块的网络式加工链条,并最终体现为中国为美国的出口。东亚其他国家、地区长期对中国的贸易顺差,很大程度上转为中国对美国的贸易顺差。一个突出的体现是中国从韩国、台湾地区大量进口半导体、零部件,之后在国内组装成电子产品,出口到美国。若中国输美产品被课以重税,唇亡则齿寒,东亚其他国家、地区的出口也必将遭受重创。
从图5可以看到,近些年中国对日、韩两国货物贸易逆差之和几乎每年都超过了800亿美元。最近几年对日贸易逆差减少迅速,但对韩贸易逆差一直高企。
图5 中国对日、韩货物贸易逆差(数据来源:EPS数据平台)
2.5 哪些地区深受影响?
中国东部沿海省份外贸发达,对外贸易在本省经济活动中占据了重要地位,这其中对美贸易是其重点之一。2016年,广东对美出口达到了1085亿美元,江苏、浙江分别以732亿美元、505亿美元紧随其后。
图6 2016年中国各省对美出口贸易额(单位:亿美元,数据来源:EPS数据平台)
东部沿海各省,特别是上海、广东、浙江和江苏,其2016年对美出口占据了当年地区生产总值的5%以上,依赖度较高。若中美贸易争端难以协商解决,东部沿海省份的经济恐将遭遇严峻挑战。
图7 2016年中国各省对美出口贸易占比
2.6 哪些行业广被波及?
从绝对金额上看,中国对美出口的第一大行业是“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出口额达到了约1250亿美元,这其中有相当大的比例是苹果、戴尔等公司委托中国代工厂组装手机、电脑等,之后出口到美国。其次是“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纺织服装、服饰业”。农业、采矿业等对美出口几乎忽略不计。
从比重上看,“家具制造业”对美出口占据了总出口额的36%,“文化艺术业”、“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占比也超过了30%。
若美国对中国输美商品都加征重税,出口绝对金额高、对美出口依赖强的行业遭受到的损失无疑最为严重。
图8 2017年中国各行业对美出口额和比重
三、中美贸易商品高度互补
3.1 中美间贸易主要商品
中国输美产品主要集中在运输设备、机电产品、轻纺产品、化工产品等。其中机电(hs85)、机械设备(hs84)顺差合计2018亿美元,占据了中国对美贸易顺差的大头。而中国对美贸易逆差商品主要集中在大宗商品和药品、医疗器械等少数高科技产品。整体而言,中美双边贸易商品具有很好的互补性,这是中美间贸易额巨大的一个客观原因。此外,美国对华的高科技产品出口管制也是造成中美巨大贸易顺差的一部分原因。
图9 2016年中国对美贸易顺差主要商品来源(数据来源:EPS数据平台)
图10 2016年中国对美贸易逆差主要商品来源(数据来源:EPS数据平台)
3.2 中国芯片贸易
最近的“中兴事件”凸显了中国的芯片自主创新问题,芯片是信息技术和智能工业产品的基础,“缺芯少魂”一直是中国信息产业的伤痛。2017年中国进口了2564.9亿美元的集成电路(hs8542),净进口约1897.25亿美元,成为中国进口的单一最大商品。而中国集成电路的出口一直不温不火,近几年还有下降趋势。而在进出口价格上,也不容乐观,大部分年份,中国出口的芯片价格只有进口芯片价格的一半左右,国外芯片利用技术壁垒形成了价格优势,而国内只能生产附加值较低的“低端芯片”。国产芯片不论从量上,还是从质上,相比国外芯片强国,皆全面落后,振兴国产芯片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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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 中国集成电路对外贸易金额与价格(数据来源:EPS数据平台)
3.3 中美贸易优势商品
我们利用相对贸易优势指数RTA来衡量中美贸易间的优势产品,中国对美出口的商品RTA指数定义如下:
当RTA指数大于0时,表示中国向美国出口的该种商品对其他国家向美国出口的该种商品具有比较优势,反之亦然。结果见于附录表1。从表1可以看到,中国输美产品中具有较大比较优势的商品主要集中在日用消费品、通用型工业产品,而且某些商品的优势大得惊人。输美产品中不具有比较优势的商品主要为大宗商品和少部分高科技产品。这似乎也意味着,美国若对中国输美优势商品征收25%的关税,除了只会造成普通美国人的生活成本上升,基本不会有其它益处,因为这个优势大到美国国内和其他国家很难在日用消费品、通用型工业产品领域替代中国。
美国作为世界头号科技强国,其高科技产品对华出口却不明显,主要是由于这两方面原因:1.美国对华实行高科技产品出口管制,2.高科技产品包含在HS2位码中,而且通常只占据少数,这也导致高科技产品有时被湮没在hs2位码中。
四、美国在华企业商业利益巨大
即使考虑到服务贸易、香港转口贸易等因素,按美方的统计,美国对华贸易逆差仍然超过了3000亿美元。但贸易并不是双方经济关系的全部,一个重要的考虑是跨国美企在华设立了大量子公司,这些子公司生产、销售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并未计入贸易中。按美国商务部经济分析局BEA的统计,2015年,美国企业控股的在华子公司销售额为3558.4亿美元,而同期中国企业控股的在美子公司销售额仅为220.9亿美元(https://bea.gov/international/factsheet/factsheet.cfm?Area=650)。苹果、通用、肯德基、可口可乐、宝洁等公司无疑是其代表之一。
图12 美企在华子公司和中企在美子公司销售额对比(数据来源:BEA)
若以“美国企业控股的在华子公司销售额+美国出口中国的货物和服务贸易额”作为美国对华商品总销售额,以“中国企业控股的在美子公司销售额+美国进口中国的货物和服务贸易额”为中国对美商品总销售额。我们发现中美之间的销售逆差并不高,特别是近几年随着在华美企迅速攀升的销售额,中美之间的总逆差维持在0上下,美国甚至在2014年有了61亿美元的顺差。
图13 美国对华贸易逆差和销售逆差 (数据来源:BEA)
考虑到美企在华子公司的销售额包含了在中国国内的销售和出口,德意志银行的研报认为2015年的3558.4亿美元美企在华子公司销售额中有2230亿美元是在中国销售实现的,剩余的1328.4亿美元商品则用于出口,且估计有14.1%出口至美国,则中国对美销售总额顺差进一步降低到1144亿美元,相比于货物贸易逆差,降低了70%。近两年美企在华子公司销售额预计增福较大,双方销售逆差预计进一步降低。若按照中国的统计口径,美国很可能对华已经实现了销售顺差。中美之间的真实销售顺差,远不是贸易统计的天文数字。
所以,若只考虑到中美之间巨大的贸易逆差,而不考虑美企在华子公司赚取的巨大利益,是极为片面的。抛开就业,这两者唯一的区别是一个本地化生产、销售,另一个则是被装上集装箱。当前若要解决中美贸易逆差的问题,一个可行的方案是中、美两国政府都鼓励中企到美投资、设厂,既带动了美国的就业,又降低了从中国进口商品的需求,双方共赢。若中美贸易争端难以调和,美企在华子公司的销售也应作为“广义贸易”的组成部分,列入拟征税名单。
五、中国对美贸易潜力估算
二十世纪60年代,Tinbergen和Poyhonen将物理学中的万有引力模型引入国际贸易领域,他们指出两国的双边贸易流量的规模与它们各自的经济总量成正比,而与它们之间的距离成反比。1966年,Linnemann又将人口变量引入引力模型。后来经济学家又逐步将优惠贸易协定、殖民关系、共同语言等政策、历史、文化等变量引入。引力模型常被用于测算贸易潜力、分析贸易模式等。
这里我们选取了与中国有大量贸易的38个贸易伙伴国,既包括美国、欧洲若干国家、日韩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也包括印度、巴西、东盟若干国家等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所用数据为2016年截面数据,用到的自变量有中国到各国的距离(dis)、各国GDP(gdp)、各国人口数量(pop),因变量为中国对各国出口货物贸易额(Y),建模方法为最小二乘法线性回归。最终得到的拟合方程如下:
利用拟合后的方程,我们可以估计中国对各国的模拟出口值。进而用“实际出口额/模拟出口额”来衡量中国对某国属于贸易不足(<1)还是贸易过度(>1)。
从图14上看,中国对发达国家或地区的“实际出口额/模拟出口额”中位数为1.03,而对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的“实际出口额/模拟出口额”中位数为0.87。这可能意味着中国对发达国家的出口普遍已经饱和,今后重点应转向包括新兴市场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具体到国家,表现为中国对日、韩贸易不足,对东盟国家普遍贸易过度,对美国(2.12)、澳大利亚则为明显的贸易过度,对欧洲国家则分化严重,德国、英国、荷兰、比利时等国家贸易过度,法国、意大利、瑞典等却又贸易不足。
对于贸易过度的国家,中国应逐步降低其出口额,转而进军印度、土耳其、尼日利亚、埃及、印尼、巴西、巴基斯坦等新兴市场开拓。
图14 2016年中国对各国实际出口额与模拟出口额
六、结论
2017年,按中国海关总署的统计,中国对美出口4298亿美元,进口1539亿美元,贸易顺差为2759亿美元,而美方统计的货物贸易顺差值达到了3958亿美元,近几年,中、美双方统计的贸易逆差值维持在1200亿美元左右。造成这一差异的可能原因主要为双方计价不同和香港转口贸易。虽然在货物贸易领域,中国对美国呈现出巨大的顺差,但在服务领域,中国对美国则是一边倒的贸易逆差,2017年,中国对美贸易逆差达到了541亿美元(中国商务部)。即使在货物贸易领域,外商投资企业占据了4成以上的中国出口额。中国对美贸易顺差,实际上是国际分工产业链条的不同,东亚国家、地区对中国的巨额贸易顺差很大程度上转嫁到了中国对美贸易顺差。以上海、广东、浙江、江苏为代表的沿海发达贸易大省对美出口旺盛,其2016年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了5%,“家具制造业”、“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等行业对美出口额巨大,依赖性较高,恐将受到重大波及。
中国国产芯片不论从量上,还是从质上,都全面落后于国外芯片强国,振兴国产芯片任重而道远。中国自美进口大宗商品和若干高科技产品,中国对美出口机电产品、轻纺产品等基本工业产品,两者呈现高度互补。中国输美产品中具有较大比较优势的商品集中在日用消费品、通用型工业产品,而其中一些商品的优势大到美国国内和其他国家难以替代。
跨国美企在华建立了大量子公司,2015年,这些公司销售额达到了3558.4亿美元,而据德意志银行研报称,这其中有2230亿美元在中国销售,再考虑到这些公司的产品有一部分出口到美国,中国2015年对美货物贸易逆差会由美方统计的3880亿美元,降低到1144亿美元(总销售逆差),降低了70%。中美两国政府应鼓励中企到美投资建厂,以期降低贸易逆差、提升美国就业水平。
利用引力模型,我们估算出中国对各主要贸易伙伴国的出口潜力。我们发现中国对发达国家、地区整体上贸易过度,对发展中国家、地区整体上贸易不足。对美出口模拟值超过了实际出口值的1.12倍。中国对发达国家的出口普遍已经饱和,今后重点应转向包括印度、土耳其、巴西等新兴市场在内的发展中国家。
附录:
表1 2016年中美贸易商品RTA指数
hs商品 | RTA指数 | 美国对中国出口额(亿美元) | 美国从中国进口额(亿美元) |
66 - 雨伞、阳伞、手杖、鞭子、马鞭及其零件 | 57.42 | 0.00 | 5.59 |
95 - 玩具、游戏品、运动用品及其零件、附件 | 21.51 | 1.82 | 249.39 |
67 - 已加工羽毛、羽绒及其制品;人造花;人发制品 | 14.31 | 0.07 | 16.24 |
65 - 帽类及其零件 | 8.57 | 0.05 | 15.77 |
46 - 稻草、秸秆、针茅或其他编结材料制品;篮筐及柳条编结品 | 6.99 | 0.00 | 3.38 |
42 - 皮革制品;鞍具及挽具;旅行用品、手提包及类似容器;动物肠线(蚕胶丝除外)制品 | 6.51 | 0.54 | 79.10 |
64 - 鞋靴、护腿和类似品及其零件 | 5.67 | 0.90 | 153.72 |
63 - 其他纺织制成品;成套物品;旧衣着及旧纺织品;碎织物 | 5.56 | 0.20 | 80.02 |
96 - 杂项制品 | 4.64 | 0.81 | 35.23 |
94 - 家具;寝具、褥垫、弹簧床垫、软坐垫及类似的填充制品;未列名灯具及照明装置;发光标志、发光铭牌及类似品;活动房屋 | 4.55 | 2.86 | 316.45 |
49 - 书籍、报纸、印刷图画及其他印刷品;手稿、打字稿及设计图纸 | 3.98 | 1.71 | 22.36 |
60 - 针织物及钩编织物 | 3.62 | 0.16 | 5.03 |
92 - 乐器及其零件、附件 | 3.23 | 0.23 | 5.56 |
86 - 铁道及电车道机车、车辆及其零件;铁道及电车道轨道固定装置及其零件;附件;各种机械(包括电动机械)交通信号设备 | 3.14 | 0.63 | 6.85 |
83 - 贱金属杂项制品 | 3.07 | 1.87 | 50.23 |
58 - 特种机织物;簇绒织物;花边;装饰毯;装饰带;刺绣品 | 2.96 | 0.14 | 3.18 |
36 - 炸药;烟火制品;引火合金;易燃材料制品 | 2.78 | 0.89 | 4.02 |
62 - 非针织或非钩编的服装及衣着附件 | 2.59 | 0.30 | 141.97 |
85 - 电机、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录音机及放声机、电视图像、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附件 | 2.53 | 123.60 | 1317.38 |
82 - 贱金属工具、器具、利口器、餐匙、餐叉及其零件 | 2.43 | 1.79 | 36.24 |
70 - 玻璃及其制品 | 2.22 | 3.40 | 30.64 |
61 - 针织或钩编的服装及衣着附件 | 2.18 | 0.36 | 151.27 |
69 - 陶瓷产品 | 2.17 | 1.10 | 24.66 |
73 - 钢铁制品 | 1.90 | 6.55 | 113.15 |
84 - 核反应堆、锅炉、机器、机械器具及零件 | 1.59 | 113.82 | 1000.43 |
50 - 蚕丝 | 1.10 | 0.01 | 0.32 |
57 - 地毯及纺织材料的其他铺地制品 | 1.05 | 0.17 | 6.00 |
56 - 絮胎、毡呢及无纺织物;特种纱线;线、绳、索、缆及其制品 | 1.03 | 1.37 | 6.14 |
39 - 塑料及其制品 | 0.95 | 49.32 | 155.66 |
53 - 其他植物纺织纤维;纸纱线及其机织物 | 0.86 | 0.00 | 0.46 |
91 - 钟表及其零件 | 0.81 | 0.16 | 8.81 |
59 - 浸渍、涂布、包覆或层压的纺织物;工业用纺织制品 | 0.64 | 0.93 | 5.19 |
54 - 化学纤维长丝;化学纤维纺织材料制扁条及类似品 | 0.64 | 1.02 | 5.10 |
68 - 石料、石膏、水泥、石棉、云母及类似材料的制品 | 0.61 | 2.44 | 18.61 |
48 - 纸及纸板;纸浆、纸或纸板制品 | 0.60 | 6.99 | 33.66 |
55 - 化学纤维短纤 | 0.48 | 2.17 | 4.96 |
16 - 肉、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的制品 | 0.43 | 0.55 | 6.74 |
45 - 软木及软木制品 | 0.29 | 0.01 | 0.25 |
89 - 船舶及浮动结构体 | 0.29 | 0.29 | 1.77 |
81 - 其他贱金属、金属陶瓷及其制品 | 0.23 | 1.34 | 3.51 |
93 - 武器、弹药及其零件、附件 | 0.23 | 0.00 | 1.60 |
33 - 精油及香膏;芳香料制品及化妆盥洗品 | 0.14 | 4.01 | 13.71 |
40 - 橡胶及其制品 | 0.14 | 6.32 | 38.26 |
07 - 食用蔬菜、根及块茎 | 0.12 | 0.41 | 4.81 |
71 - 天然或养殖珍珠、宝石或半宝石、贵金属、包贵金属及其制品;仿首饰;硬币 | 0.10 | 5.94 | 30.62 |
20 - 蔬菜、水果、坚果或植物其他部分的制品 | 0.09 | 2.67 | 11.56 |
21 - 杂项食品 | 0.09 | 1.48 | 2.83 |
88 - 航空器、航天器及其零件 | 0.07 | 0.01 | 4.77 |
97 - 艺术品、收藏品及古物 | 0.07 | 0.84 | 3.32 |
09 - 咖啡、茶、马黛茶及调味香料 | 0.00 | 0.17 | 2.92 |
13 - 虫胶;树胶、树脂及其他植物液、汁 | -0.02 | 0.45 | 2.55 |
11 - 制粉工业产品;麦芽;淀粉;菊粉;面筋 | -0.03 | 0.13 | 0.56 |
01 - 活动物 | -0.03 | 0.07 | 0.47 |
06 - 活树及其他活植物;鳞茎、根及类似品;插花及装饰用簇叶 | -0.05 | 0.05 | 0.52 |
52 - 棉花 | -0.07 | 6.64 | 2.48 |
31 - 肥料 | -0.07 | 0.79 | 2.63 |
32 - 鞣料浸膏及染料浸膏;鞣酸及其衍生物;染料、颜料及其他着色料;油漆及清漆;油灰及其他类似胶粘剂;墨水、油墨 | -0.08 | 4.29 | 4.98 |
19 - 谷物、粮食粉、淀粉或乳的制品;糕饼点心 | -0.08 | 0.73 | 2.13 |
18 - 可可及可可制品 | -0.17 | 0.31 | 0.26 |
17 - 糖及糖食 | -0.24 | 0.63 | 1.69 |
78 - 铅及其制品 | -0.27 | 0.03 | 0.06 |
08 - 食用水果及坚果;甜瓜或柑橘属水果的果皮 | -0.30 | 3.81 | 1.82 |
34 - 肥皂、有机表面活性剂、洗涤剂、润滑剂、人造蜡、调制蜡、光洁剂、蜡烛及类似品、塑型用膏、“牙科用蜡”及牙科用熟石膏制剂 | -0.31 | 5.83 | 4.96 |
29 - 有机化学品 | -0.33 | 25.60 | 64.98 |
27 - 矿物燃料、矿物油及其蒸馏产品;沥青物质;矿物蜡 | -0.33 | 26.88 | 6.49 |
28 - 无机化学品;贵金属、稀土金属、放射性元素及其同位素的有机及无机化合物 | -0.36 | 7.76 | 12.58 |
80 - 锡及其制品 | -0.42 | 0.07 | 0.24 |
14 - 编结用植物材料;其他植物产品 | -0.43 | 0.04 | 0.30 |
30 - 药品 | -0.49 | 20.27 | 13.97 |
76 - 铝及其制品 | -0.50 | 12.38 | 30.72 |
02 - 肉及食用杂碎 | -0.51 | 5.86 | 0.18 |
35 - 蛋白类物质;改性淀粉;胶;酶 | -0.54 | 2.84 | 3.12 |
15 - 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 | -0.56 | 1.46 | 0.53 |
25 - 盐;硫磺;泥土及石料;石膏料、石灰及水泥 | -0.57 | 2.18 | 4.21 |
38 - 杂项化学产品 | -0.63 | 19.58 | 11.46 |
90 - 光学、照相、电影、计量、检验、医疗或外科用仪器及设备、精密仪器及设备;上述物品的零件、附件 | -0.65 | 82.68 | 116.59 |
22 - 饮料、酒及醋 | -0.70 | 4.16 | 0.70 |
23 - 食品工业的残渣及废料;配制的动物饲料 | -0.71 | 9.23 | 3.09 |
72 - 钢铁 | -0.75 | 8.61 | 6.85 |
04 - 乳品;蛋品;天然蜂蜜;其他食用动物产品 | -0.89 | 2.64 | 0.12 |
10 - 谷物 | -0.90 | 12.97 | 0.08 |
24 - 烟草、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 | -0.97 | 1.72 | 0.30 |
87 - 车辆及其零件、附件,但铁道及电车道车辆除外 | -1.01 | 109.88 | 143.32 |
05 - 其他动物产品 | -1.22 | 2.54 | 3.87 |
51 - 羊毛、动物细毛或粗毛;马毛纱线及其机织物 | -1.29 | 0.08 | 0.24 |
75 - 镍及其制品 | -1.40 | 2.00 | 0.39 |
79 - 锌及其制品 | -1.81 | 0.72 | 1.25 |
43 - 毛皮、人造毛皮及其制品 | -1.99 | 0.80 | 0.80 |
03 - 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 | -2.35 | 9.46 | 19.24 |
26 - 矿砂、矿渣及矿灰 | -2.50 | 9.69 | 0.42 |
44 - 木及木制品;木炭 | -3.73 | 25.47 | 42.54 |
37 - 照相及电影用品 | -3.85 | 5.33 | 0.37 |
74 - 铜及其制品 | -4.32 | 17.01 | 5.24 |
47 - 木浆及其他纤维状纤维素浆;回收(废碎)纸及纸板 | -8.57 | 34.81 | 0.02 |
41 - 生皮(毛皮除外)及皮革 | -9.29 | 11.71 | 0.24 |
12 - 含油子仁及果实;杂项子仁及果仁;工业用或药用植物;稻草、秸秆及饲料 | -15.74 | 149.09 | 3.09 |
表2 2016年中国对主要贸易伙伴的出口潜力
国家 | 国家类型 | 实际出口额(百万美元) | 模拟出口额(百万美元) | 实际出口额/模拟出口额 |
荷兰 | 发达国家或地区 | 57447.21 | 14657.10 | 3.92 |
美国 | 发达国家或地区 | 385677.76 | 182289.25 | 2.12 |
澳大利亚 | 发达国家或地区 | 37282.50 | 19334.57 | 1.93 |
比利时 | 发达国家或地区 | 14731.46 | 9558.82 | 1.54 |
捷克 | 发达国家或地区 | 8058.52 | 5599.15 | 1.44 |
英国 | 发达国家或地区 | 55664.08 | 43176.43 | 1.29 |
匈牙利 | 发达国家或地区 | 5422.69 | 4211.10 | 1.29 |
加拿大 | 发达国家或地区 | 27312.23 | 22678.44 | 1.20 |
德国 | 发达国家或地区 | 65214.03 | 58438.49 | 1.12 |
沙特阿拉伯 | 发达国家或地区 | 18650.91 | 17065.94 | 1.09 |
以色列 | 发达国家或地区 | 8174.29 | 7515.55 | 1.09 |
斯洛伐克 | 发达国家或地区 | 2861.36 | 2934.41 | 0.98 |
西班牙 | 发达国家或地区 | 21310.95 | 22788.70 | 0.94 |
韩国 | 发达国家或地区 | 93707.10 | 105658.77 | 0.89 |
丹麦 | 发达国家或地区 | 5403.75 | 6592.51 | 0.82 |
意大利 | 发达国家或地区 | 26360.47 | 34154.85 | 0.77 |
日本 | 发达国家或地区 | 129268.49 | 177342.82 | 0.73 |
法国 | 发达国家或地区 | 24958.62 | 41780.71 | 0.60 |
瑞典 | 发达国家或地区 | 6309.69 | 10867.59 | 0.58 |
爱尔兰 | 发达国家或地区 | 2777.72 | 5616.98 | 0.49 |
芬兰 | 发达国家或地区 | 2875.37 | 5994.75 | 0.48 |
奥地利 | 发达国家或地区 | 2240.08 | 8252.24 | 0.27 |
越南 | 发展中国家或地区 | 61094.10 | 20625.43 | 2.96 |
马来西亚 | 发展中国家或地区 | 37660.17 | 13471.48 | 2.80 |
南非 | 发展中国家或地区 | 12849.51 | 8322.77 | 1.54 |
墨西哥 | 发展中国家或地区 | 32356.65 | 21954.34 | 1.47 |
菲律宾 | 发展中国家或地区 | 29836.57 | 24071.65 | 1.24 |
波兰 | 发展中国家或地区 | 15094.07 | 14101.69 | 1.07 |
哥伦比亚 | 发展中国家或地区 | 6752.37 | 6744.41 | 1.00 |
俄罗斯 | 发展中国家或地区 | 37339.60 | 41549.88 | 0.90 |
阿根廷 | 发展中国家或地区 | 7200.84 | 8476.81 | 0.85 |
巴基斯坦 | 发展中国家或地区 | 17232.65 | 22274.33 | 0.77 |
巴西 | 发展中国家或地区 | 21976.15 | 28716.01 | 0.77 |
印度尼西亚 | 发展中国家或地区 | 32117.49 | 42132.72 | 0.76 |
埃及 | 发展中国家或地区 | 10436.26 | 13695.60 | 0.76 |
尼日利亚 | 发展中国家或地区 | 9713.91 | 14379.09 | 0.68 |
土耳其 | 发展中国家或地区 | 16686.64 | 25062.80 | 0.67 |
印度 | 发展中国家或地区 | 58397.76 | 134528.32 | 0.43 |